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中国签署双边APA达101例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尽管受疫情影响,过去一段时间税务机关主要采取线上沟通和协商,但中国预约转让定价安排却仍保持了较高的谈签效率。有关数据显示,从2005年至2021年的17年里,我国税务机关已累计签署226例预约定价安排(以下简称“APA”),其中单边APA125例,双边APA101例,这是APA签署数量首次实现“双百”。
这一数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21)》(以下简称“《2021报告》”),这是中国第13次对外发布APA年度报告。该报告介绍了中国APA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覆盖了2005年至2021年间APA谈签的统计数据和分析。
APA主要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属于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一项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参与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数量,APA主要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单边APA可以为企业提供税收确定性,双边或者多边APA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帮助纳税人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事实上,随着BEPS行动计划的推进和各国税务机关对跨境关联交易管理的加强,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也越来越受到跨国企业的关注,从目前发布的内容看,市场这一趋势也符合此次报告所阐述的事实。
调查显示,2021年中国税务机关共签署20例APA,其中单边9例,双边11例。从APA行业分布结果看,其主要以制造业为主,统计中已签署的APA以制造业为主,共178例,占总数226例的78.8%,这进一步突显了税收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此外,批发和零售业的APA数量也达到了25例,占比11.1%。综合来看,批发和零售业近年来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市场预计,随着中国经济结构日益多元化,预计未来涉及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类型的APA数量也会有所提升。
据悉,《2021报告》还披露了预约定价安排分阶段统计数据。与2020年相比,2021年底在意向和申请阶段的单边和双边预约定价申请数量分别总体增加2例和22例。
这一趋势表明了在全球贸易存在不稳定性的背景下,预约定价安排尤其是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对企业的重要性。“虽然双边预约定价安排需要向双方税务主管当局同时申请,受部分地区税务资源紧缺或双方税务机关难以达成共识等因素影响,预约定价安排有时会导致企业申请难度增加,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完成双边预约定价安排,那就可以有效避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一位国际税研究人员解释。
举例来说,假设某跨国企业在2010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属于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企业。该企业的购销均为关联交易,2017年~2020年,该企业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800万元、5300万元、7900万元和3800万元。在2017年~2020年度,该企业按时进行了关联申报,并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了同期资料。
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为了获得税收的稳定性,向税务机关提出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意向。按照国际公约有关规定,2016年4月1日以后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都将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实施信息交换。
上述国际税研究人员介绍,不同税收管辖权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进行信息交换时,会根据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预先解决不同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税务争议,这有效避免了双重征税。“对企业来说,信息的交换也为纳税人提供了以更低时间成本获取税收确定性的渠道。”
早前,为丰富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的制度建设,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24号公告》”)。从《24号公告》的实践效果看,目前广东、江苏等地的多家企业已通过简易程序与税务机关达成了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后续这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
基于此,从普华永道的观察来看,在简易程序下,由于各阶段都设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因此对税企双方来说,大家更有意愿主动地进行信息交换和技术讨论,这提高了谈签效率。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各项新举措的落地实践,我国预约定价安排签署的总体数量也将稳定地推进,这将帮助跨国企业更快、更有效地管理其在中国的转让定价风险。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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