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江苏省政协委员施学雷:探索新市民“过渡房”机制 实现“一来苏,即可住”

本报记者 郭阳琛 张家振 上海报道
日前,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南京市开幕。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月16日上午,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8位委员作大会主题发言。其中,江苏省政协委员、南通市政协副主席施学雷作了题为《加强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 聚拢人气激发城市活力》的发言,建议完善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实现“一来苏,即可住”。
(江苏省政协委员、南通市政协副主席施学雷。受访者供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江苏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73%。近年来,大量人口涌向城市,但受收入等因素限制,不少新市民、青年人只能租住群租房,“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比较突出。
究其原因,在施学雷看来,首先是缺少系统的住房保障政策。“十四五”以来,国务院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江苏省内大多数设区市虽然出台了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但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政策缺位,仅有南京市、无锡市和淮安市等少数城市启动了试点工作,‘三轨并行’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有待健全。”施学雷表示。
其次是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精准度不高。施学雷分析认为,保障对象底数不明确,房屋区位规划匹配度不高,缺少科学的区位规划和系统的外来人口调查,新市民快速增加的区域住房供不应求与部分区域住房大量闲置现象并存。
“保障群体‘靶向精准度’不高,部分新市民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又缺乏市场购房能力,成为‘夹心层’群体。此外,住房配套设施与需求存在差距,特别是园区配建和企业自建的职工宿舍普遍面积较小、配置简陋。”施学雷进一步表示。
最后是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建管机制尚未形成。施学雷认为,住房保障工作涉及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新市民公积金管理制度出台进展缓慢。市场力量缺失,部分地方没有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建设资金有压力,保障服务缺乏效率。
为此,施学雷提出了三条针对性建议:
一是完善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并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充分考虑新市民住房保障的发展需求。
此外,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江苏省和设区市成立新市民住房保障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集中审议、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二是构建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机制,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制,规范准入、退出、租赁、价格等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建立新市民公积金缴存管理机制,通过还贷能力评估、引入贷款担保等方式,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探索新市民‘过渡房’机制,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预约过渡房,实现‘一来苏,即可住’。”施学雷建议,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市民住房保障,加快产业转型,优化新市民素质结构,提高收入水平,增强企业和员工自身解决住房能力。
三是提升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总体水平。开展摸底调查,弄清底数、理清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施学雷建议,应实行精准保障,细分新市民群体类型,提供不同的住房保障服务。深化供给侧改革,将保障性住房重点安排在商业集聚区、轨道交通站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引导就业岗位和居住人口空间布局耦合,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促进职住平衡、产城人融合发展。
施学雷还建议,进一步规范租赁服务,建立省级人才安居服务数字平台,加入各地保障性住房及市场房源租赁服务等模块,不断优化租赁服务、规范租赁市场。
(编辑:张家振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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