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注】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以及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是安徽版土改的重头戏。实际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等。
同时,农村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政府奖励,并采取其他手段进行激励。安徽社科院乡镇所所长谢培秀认为,宅基地退出后有几个可能的用途,复耕成耕地,或是将来进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范畴,而宅基地退出后,释放出的指标将非常可观。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安徽土改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在安徽国土厅内部印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取的《实施方案》全文显示,该方案是对2013年安徽省政府公布的《深化农村改革试点指导意见》逐条落实,并将任务分解到处室和厅分管领导。
其中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激励宅基地退出等有关探索,对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突破较大,安徽对此次改革提出了“试点先行,风险可控”的原则。
探索宅基地退出
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以及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是安徽版土改的重头戏。
《实施意见》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等。同时,农村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政府奖励,并采取其他手段进行激励。
“安徽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宅基地一直是土地管理中的难点。”安徽国土厅厅长孙爱民说,一方面,应该保障的宅基地保不了,由于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总量不足,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屡禁不止;另一方面该退出的宅基地退不出来,特别是皖北地区“空心村”现象严重。
安徽社科院乡镇所所长谢培秀认为,宅基地退出后有几个可能的用途,复耕成耕地,或是将来进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范畴,而宅基地退出后,释放出的指标将非常可观。
这也是安徽土改的现实迫切之所在。
数据显示,2002-2013年,在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进城的10年间,安徽农村土地的人口承载力从每平方公里的4126人下降到2822人,农村人均建设用地从242平方米增加到360平方米,大量空置宅基地缺乏流转或退出机制,导致空心村加剧。
与之相反的是,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日显不足。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计,到2020年,安徽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2988.84万亩,但到2013年底,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2905.35万亩,指标只剩下83.49万亩,剩下的7年每年平均建设用地空间不足11.93万亩,无法满足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这在经济较发达的皖江地区尤为紧迫。
对此,安徽一直以来期望国家批准在皖北地区试点“人地挂钩”,并通过“人地挂钩”在皖北的大规模实施来实现南北土地指标的合理漂移。
因此《实施方案》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退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等举措,直接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即在增量严控的情况下盘活存量。
这一套制度环节打通后,市县政府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在省级统一平台交易,调剂到异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