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12月3日),国务院公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中国首次出台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到2020年,262个资源型城市基本完成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介绍《规划》的相关情况时,把过去单纯追求GDP,过度、超强度开发资源的政绩观念,称为“不正确的政绩观”。而以消耗资源追求GDP发展的模式或将随着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落地逐渐改变。
我国界定262个资源型城市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规划》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杜鹰表示,当前,资源型城市存在资源开发秩序不规范,开发强度过大,“不正确的政绩观”等因素导致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为此付出代价过高、资源型产业“一业独大”、产业结构不尽合理。
“262个资源型城市数据显示,矿产资源开发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比重约2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一倍多。而其第三产业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2个百分点。"一业独大"或"一矿独大"的产业格局产生了挤出效应,别的产业发展不起来,导致其他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一旦资源开发接近枯竭,容易出现"矿竭城衰"现象。”
杜鹰还表示。2012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44.6%。
事实上,矿竭城衰也引发了民生、环境等历史遗留问题。杜鹰举例称,目前全国69个资源枯竭城市,人口只占全国的4%,但其棚户区占全国的1/4,失业矿工占全国采矿从业人员的1/10,低保人口占全国的1/10,需要治理的沉陷区占全国的1/3。
而在杜鹰看来,为确保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改变不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此外,据财政部预算司司长许宏才透露,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前后的经济结构、民生改善、环境整治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中央财政将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相应增加或扣减转移支付。
许宏才介绍,绩效评价办法的指标分为共同指标和特征指标两类,共同指标就是所有资源枯竭城市都要考核的一类指标,分为经济发展指标、民生改善指标,环境整治指标等。其中,经济指标包括两个“下降”三个“增长”:主导资源产值占整个城市产值的比重要下降,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要下降;产业增加值、科技投入、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增加。
对于此次《规划》的出台,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陈耀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资源型城市肯定要转变发展方式,过去长期依赖资源搞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
“一方面资源型城市要未雨绸缪,考虑到资源枯竭之后的可持续性,尽可能早地去谋划未来的产业,尽可能考虑到新的起点谋划未来新型产业,逐步摆脱资源依赖的结构。”陈耀说。同时,他认为,资源型城市还应该依靠科技和创新去推动发展,资源型产业需要加大产业链、增大附加值、延伸产业链等途径来实现资源价值尽可能增大。
需要指出的是,本次《规划》明确表示,未来要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对资源枯竭城市的支持力度,开展资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