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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法》还在紧张起草之时,汪洋主政下的广东出台了令人震撼的防腐新招:一把手分权的同时还将家庭财产“公示”。
据记者了解,过去湖南曾规定县处级党政一把手不具体分管人、财、物,防止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 有媒体引述商务部发布的数字称,过去近30年来,逃往国外的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达500多亿美元。 网友质疑,学者谨慎乐观 这条富有爆炸力的新闻出来之后,引起了全国各大网站的广泛转载,但网友的留言,除了表示欢迎,愿意“听其言,观其行。”亦有不少留言认为,由于缺乏来自公众的监督,具体实行的效果将如何,不能太乐观。 对一把手把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有网友质疑,这关键的几个字,或将导致这项措施的“美好愿景”大打折扣。“真正的‘阳光法案’,应当向全社会公示。” 此外,亦有网友认为,就算一把手不管人事、财务,但他的权力足以“影响”人权、财权的方向。 王明高则表示,“广东的想法非常好,探索精神值得肯定,但许多配套条件尚不成熟,尤其是我们尚未实行‘金融实名制’。只有实行‘金融实名制’之后,一切大额交易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贪官的贪腐行为才会暴露在阳光之下。” “如果我们规定现金交易只能在1000元以下,那么10万元的现金就要取100次,这种不正常的取现极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王明高说,“科学制度反腐就像一张网,如果这个网有一面是破的,那么实际上根本起不到防范的作用。” 王明高认为,中国要切实进行严厉有效的防腐败,必须尽快出台《预防腐败法》,从制度安排上严防腐败的条件产生,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本报从北京消息人士处得到可信消息,国家高层正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廉政反贪腐建设的基础性法律——《预防腐败法》,并已委派有关专家着手研究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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